杭州城西科创大走廊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有效大走廊内的科技创新促进、成果转化、人才服务、产业发展、规划建设等活动以及相关的管理,适用本条例。大走廊的范围包括紫金港科技城、未来科技城、青山湖科技城和西湖区、余杭区、临安区其他相关区域,具体范围按照省、市有关规定确定。地方法规 ·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2月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