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条

有效

市人民政府应当依托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推进全市城市更新工作数字化。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台州湾新区管委会依托城市更新数字化应用,对城市更新活动进行统筹推进、监督管理,为城市更新项目的实施提供服务保障。

地方法规 · 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