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条

有效

发挥政府引导作用,建立以政府投入为引导、社会投入为主体的多元化筹资体系,统筹利用市场主体投入的资金、银行等金融机构提供的资金、各级财政安排的财政资金等各类资金,支持和保障城市更新。

支持国有资本、社会资本盘活存量资产。通过盘活存量与改扩建有机结合、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资产证券化等多种方式,筹集城市更新资金。统筹采取经营性资产注入、融资贴息、更新奖补等方式,鼓励市场主体参与城市更新。

鼓励金融机构依法开展多样化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适应城市更新融资需求。

地方法规 · 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