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城市更新条例/第五章 监督管理与法律责任第三十二条有效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城市更新活动的监督。地方法规 · 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2月1日第三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