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城市更新条例/第二章 城市更新规划与计划第十一条有效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编制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应当结合城市发展阶段和总体空间布局要求,识别更新对象,提出城市更新的规划目标、实施策略、阶段工作重点以及相关规划管控和引导要求。地方法规 · 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2月1日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