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构建以行业企业为主体、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下同)为基础、政府推动与社会支持相结合的技能人才培养体系。

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