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屏侗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第五章 社会事业第四十九条有效自治县的自治机关建立健全科技服务体系和科学普及体系,推广先进适用技术,加快科技成果转化,鼓励和支持民营科技产业发展。自治县的自治机关鼓励自主创新,保护知识产权。自治县的自治机关对在自治县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作出突出贡献的科技人员实行特殊津贴。地方法规 · 玉屏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06年6月27日第四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五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