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六条有效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文明行为促进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所需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推动文明行为促进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市、县(市、区)有关部门、单位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文明行为促进工作。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文明行为的宣传、落实等工作。村(居)民委员会应当加强文明行为的宣传引导,协助做好文明行为促进工作。地方法规 · 平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1月1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