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条

有效

市、县(市、区)精神文明建设牵头协调部门在开展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典型评选表彰活动中,应当将文明行为相关要求作为评选推荐条件,对文明行为促进工作进行文明程度指数测评。

地方法规 · 平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