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条

有效

学校应当加强思想道德教育,开展文明促进教育活动,培育优良风气,遵守下列规定:

(一)加强学生文明行为习惯养成,引导学生、家长尊师重教,自觉维护教学秩序;

(二)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规范教育教学行为,不得侮辱、谩骂、体罚学生;

(三)加强法治宣传,建设平安校园,防治校园欺凌;

(四)其他维护校园文明的行为规范。

地方法规 · 平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