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条

有效

公民应当文明使用网络,自觉遵守下列规定:

(一)不得编造、散布危害国家安全、公共秩序和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信息,不得传播暴力、色情等不良信息;

(二)抵制网络暴力,不得以发帖、跟帖、评论等方式谩骂、侮辱、诽谤、恐吓、恶意诋毁他人;

(三)不得使用生成式人工智能侵害他人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和个人信息权益;

(四)网络主播应当引导用户文明互动、理性表达、合理消费,不在自媒体上进行低俗媚俗庸俗表演;

(五)其他维护网络空间秩序的行为规范。

地方法规 · 平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