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体育发展条例/第四章 竞技体育第三十一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对优秀运动员在落户、升学、就业、退役安置、医疗保健等方面给予优待。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