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体育行政部门应当加强竞技体育后备人才的招收、培养、引进,建立和完善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和输送机制。

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