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体育发展条例/第二章 全民健身第十四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支持建设社区老年人多功能体育场地,整合体育设施与养老服务设施功能,为老年人提供健身指导、身体机能训练、运动干预等运动服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关心、支持残疾人参加体育活动。各级残疾人联合会应当积极组织开展适合残疾人的体育健身活动和体育竞赛活动。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