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户外广告和招牌管理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五条有效负有户外广告和招牌管理职责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龙岩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