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户外广告和招牌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有效为了规范户外广告和招牌的管理,优化市容环境,提升城市品质,保障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地方法规 · 龙岩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