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第四章 法规案的提出第二十三条有效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举行前,应当将决定提请审议的法规草案及其说明、参阅资料发给代表,并可以适时组织代表研读讨论,征求代表的意见。地方法规 · 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10月2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