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华侨历史遗存保护条例/第二章 保护管理第二十三条有效市、县(市、区)华侨历史遗存管理部门对华侨历史遗存保护状况适时开展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地方法规 · 泉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