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条

有效

省人民政府林业草原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泥炭沼泽湿地资源调查情况,建立全省泥炭沼泽湿地资源数据库,掌握泥炭沼泽湿地的分布、面积、泥炭厚度、植被、生物量等数据信息,并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布泥炭沼泽湿地的分布、面积和四至范围。

符合重要湿地标准的泥炭沼泽湿地,应当列入重要湿地名录。

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