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第二十条有效使用电动自行车从事即时配送经营活动的企业,应当依法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对配送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合理设定配送时限,规范设置配送装置,为配送员配备安全头盔并督促规范佩戴。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