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质量促进条例/第四章 品牌引领第二十二条有效鼓励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行业协会等加强品牌理论、价值评价研究,建立健全品牌价值评价标准,推动品牌价值评价和结果应用。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1月1日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