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建筑垃圾处置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八条有效城市管理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相关部门建立建筑垃圾监管信息服务平台,实现信息共享,促进建筑垃圾处置全过程管理。实行动态管理,并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地方法规 · 邯郸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1月1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