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办法第二条有效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公共道路和露天公共场所举行集会、游行、示威,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和本办法。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9月30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