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办法第十六条有效主管机关对依法举行的集会、游行、示威,应当派出人民警察维持交通秩序和社会秩序。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9月30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