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办法第十条有效集会、游行、示威的负责人对主管机关不许可的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9月30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