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第四章 立法程序/第二节 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立法程序第四十八条有效建立常务委员会基层立法联系点和立法基地制度。通过基层立法联系点,深入听取基层群众和有关方面对法规草案和立法工作的意见,发挥民意直通车作用。依托本行政区域内高等学校和研究机构建立立法基地,提供智力支持。地方法规 · 石家庄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9月30日第四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