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第三章 立法准备/第三节 法规案的质量要求第二十一条有效法规案涉及就业、教育、医疗、养老服务,生态环境保护、公共交通安全等管理制度,以及涉及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重大事项,在提请审议前,应当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评估报告作为法规草案的附件一并报送。地方法规 · 石家庄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9月30日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