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第三章 立法准备/第三节 法规案的质量要求第二十二条有效法规案与本市其他有效法规相关规定不一致的,应当予以说明并提出处理意见,必要时应当同时提出修改或者废止其他法规相关规定的议案。地方法规 · 石家庄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9月30日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