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第九条有效重大事项议案的内容,一般应当包括重大事项的基本情况、决策方案以及必要性、可行性说明,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据,各方面意见建议及协商协调情况等。重大事项报告的内容,一般应当包括重大事项的基本情况、存在的问题、解决对策建议等。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1月1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