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条

有效

重大事项议案的内容,一般应当包括重大事项的基本情况、决策方案以及必要性、可行性说明,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据,各方面意见建议及协商协调情况等。

重大事项报告的内容,一般应当包括重大事项的基本情况、存在的问题、解决对策建议等。

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