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集中供热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六条有效鼓励利用清洁能源、工业余热和可再生能源,研究开发和推广应用节能、高效、环保、安全的供热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鼓励、引导社会资本投资集中供热设施的建设、运营。地方法规 · 新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1月1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