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集中供热条例/第三章 供热用热第二十七条有效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集中供热覆盖区域内的重点优抚对象、享受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家庭和其他特殊困难群体等,给予热费补贴。地方法规 · 新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1月1日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