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档案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有效档案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维护档案完整与安全,便于社会各方面利用,发挥档案存史、资政、育人功能。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