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条

有效

本市以设计赋能产城乡融合提升为导向,聚焦工业设计、工程设计、时尚设计等领域,推进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创意城市网络设计之都建设。

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