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工业设计促进条例第三条有效本市工业设计发展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主导相结合、设计引领与产业发展相结合、设计创新与绿色转型相结合的原则。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0月3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