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九条

有效

本条例规定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和吊销资质证书的行政处罚,由颁发资质证书的机关决定;其他行政处罚,由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者有关部门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的职权范围决定。

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