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爱国卫生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一条有效违反本条例的行为,法律、行政法规已有处罚规定的,适用其规定。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3月1日第四十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