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第四章 法律责任第二十五条有效违反本条例第十九条规定,擅自砍伐或者移植城市树木的,由城市绿化主管部门责令停止侵害,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地方法规 · 九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