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条

有效

优化开发区政务服务,根据开发区类型调整优化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设置模式;中小开发区可以不单独设立政务服务中心,探索入驻所在地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由所在地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派驻人员、组建开发区专班包片到企和上门代办等模式。

开发区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开发区项目帮办代办工作机制,加强项目全流程帮办代办,为开发区内的企业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政务服务,降低企业办事成本。

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