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完善开发区要素保障机制,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建设工业互联网、物联网等新型基础设施,提供基础服务、云平台服务、数字化与智慧型服务等信息支撑服务,为企业提供良好的生产、经营条件。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健全开发区内能源建设运行以及价格调控工作机制,支持开发区建立多元化能源供应和储备体系,降低用能成本。

鼓励政策性、商业性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探索完善政府投资基金支持开发区产业发展的模式,引导各类资本参与开发区建设,降低融资成本。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开发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发展多式联运,降低物流成本。

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