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支持开发区存量企业扩能提质增效机制。鼓励、支持、引导开发区企业引进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推动产品创新、产业升级、产能提升,在用地、用工、用能、融资、物流等方面支持存量企业释放富余产能。

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