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第三章 失业保险待遇第二十七条有效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转移失业保险关系或者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2日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