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第四章 地方性法规立法程序/第一节 市人民代表大会立法程序第三十六条有效列入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议程的法规案,由有关的专门委员会进行审议,向主席团提出审议意见,并印发会议。地方法规 · 伊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2月19日第三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