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第二章 备案第八条有效规范性文件制定机关(以下称制定机关)应当明确负责规范性文件报送备案工作的机构和人员,加强规范性文件报送备案工作。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3月1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