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第四章 处理第三十七条有效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经过审议,认为规范性文件应当予以撤销的,应当作出撤销决定并向社会公布。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3月1日第三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