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第四章 处理第三十八条有效备案审查工作机构发现规范性文件存在规定事项不明确,可能造成理解歧义、执行不当等影响规范性文件适用的情形,或者存在文字错误、表述不规范等问题的,可以提醒制定机关在实施和修改规范性文件时予以注意。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3月1日第三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