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条

已修改

档案馆和档案机构应当对破损、褪色、霉变的档案及时进行抢救;对残缺不齐的档案予以补充、完善,确保档案的完整。

地方法规 · 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