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条

已修改

城市绿化项目优先使用乡土植物,注重市树、市花种植,均衡配置乔木、灌木、地被植物和花卉,保持植物群落的多样性和合理性,种植行道树应当选用高大浓荫树种。

地方法规 · 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