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八条

有效

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国务院《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公共机构节能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已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

地方法规 ·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