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经济特区城市更新条例/第二章 城市更新规划第九条有效市城市更新主管部门按照全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组织编制全市城市更新专项规划,确定城市更新的总体目标和实施策略,明确分区管控要求,梳理更新潜力用地,引导更新方式,统筹更新时序。地方法规 ·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3月1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