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经济特区城市更新条例/第五章 城中村改造第四十二条有效加快推进城中村产城融合发展,探索农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合作开发模式,挖掘文化、旅游、产业资源,推动集体经济可持续发展。地方法规 ·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3月1日第四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三条